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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另辟蹊径 采取赠送过户

编辑:张娟 来源:南国早报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业内人士提醒,这一做法潜藏较大风险

[提要]国家实施调控新政后,房子交易契税取消优惠。记者走访发现,面对交易成本上升,南宁一些购房者绞尽脑汁,通过赠送方式过户。业内人士提醒,这种做法虽然可以避税,但若日后再交易时,会惹来不少麻烦。

国家实施调控新政后,房子交易契税取消优惠。记者走访发现,面对交易成本上升,南宁一些购房者绞尽脑汁,通过赠送方式过户。业内人士提醒,这种做法虽然可以避税,但若日后再交易时,会惹来不少麻烦。

房子过户“多走一道弯”

南宁市民葛先生2007年底买了一套小户型,现在想换一套大户型,但在契税方面碰了到“难题”。葛先生是2008年结婚的,购买第一套小户型时还是单身。按照新规,他现在购房就算是二套房了,交易契税要按照3%征收。他打算以亲属的名义购房,然后再通过赠予的方式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次调控”新规明确,凡是在2010年10月1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房子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也就是首套房,契税仍可减半,按照1.5%征收,如果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还能享受1%的契税优惠,其余情况均统一按3%的税率征收。这套二手房总价为76万,若按照3%的契税征收,就要缴纳2.28万元的契税。

葛先生告诉记者,76万元是卖家实收价,除了契税外,他还要缴纳个税、营业税和中介佣金等费用共8万多元,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他让一位亲戚以购买首套房的优惠先把房子买下,再把房子赠送给他。因为赠送过户的评估价可以大幅“做低”,缴纳的各种税费也少,这样房子过户在“多走一道弯”的情况下,支出的费用为6万多元,省了两万多元。

首付款相对少一些

有置业顾问告诉记者,在新政出台之前,很多买家、卖家都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来交易——一份是真实交易的合同,另一份是提供给产权部门用于交纳各种税费的假合同。在假合同中,通过做低房价来“减税”,这样一来,客户就可以少交契税。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由于有关部门要查询个人住房情况,一发现有过购房记录,房子契税就要按照总价的3%来征收了。即使买家、卖家通过“阴阳合同”来申报契税,相关部门的交易审核缴纳标准也会根据市场行情作出相应调整。如此一来,在二套房不能享受契税优惠的背景下,做“阴阳合同”避税费就没有以前多了。

南宁市民刘小姐告诉记者,现在二套房首付50%、贷款利率上调等政策已被各大银行严格执行。她打算用姐姐的名义买房,然后再过户给自己。刘小姐说,她姐姐是农村妇女,将来不可能到城市购房,以姐姐的名义购房,因为是首套房,首付只需30%,然后再以赠送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她,这样首付压力会少些,还可以避税。

当心留下隐患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从目前来看,以赠送的方式过户可以避税,但它引来的后患也多。南宁一房产中介公司置业顾问张小姐介绍,为了控制市场上假赠予等不良行为,国家已经在去年出台规定,获赠的房屋日后到二手市场进行买卖时,除了要交常规的税费以外,个人所得税要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加收总房价的20%。如果业主日后想转让房产,还是不要以赠送的方式过户。

另外,公证机构在审查的时候,询问当事人各种事项会非常详细、深入,当事人露馅就无法取得赠予公证书。另外,如果当事一方反悔,将房子占为己有,将给购买者带来****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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