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二次调控后,购房成本大大增加,不少购房人开始想方设法避税。记者从伟嘉安捷等个贷机构了解到,二次调控后,关于赠与避税的咨询量比政策前增加两成左右。
但记者采访发现,想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往往只是购房人的“一厢情愿”。经过专家细算账,通过“假赠与真买卖”的方式转让房产,大部分情况其实并不能节约转让费用。
专家详解
个税太高 赠与反而多交税
据伟嘉安捷相关专家介绍,如果以赠与的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2%的赠与公证费,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要想省过户费用,只有如下情况:赠与人为三代直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受赠房产时,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不属于三代直系亲属,受赠人需要缴纳的个税税率非常高,反而得不偿失。
此外,受赠房屋也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而对于房主来说,买方可能会在公证后以无偿赠与为由拒付房款,这对卖方而言无疑存在着巨大风险。
实例分析
总价200万房产 赠与税费远超买卖
以一套总价为200万的普通住宅为例,买卖、赠与及继承过户费用列表计算对比如下。可以看出,赠与方式形成的税费高达500080元,远高于买卖过户的费用。
总价200万的普通住宅三种过户方式费用对比表
税费类别 买卖过户
赠与 继承
营业税
满五年 不满五年
免征 200×5.5%=11万
0 0
个税 免征 200×1%=2万 200×20%=40万 0
契税
200×1%=2万 200×3%=6万 0
其他主要费用
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
公证费:200×2%=4万
产权转移登记费
80元,公证费4万
合计 20080元 150080元 500080元 40080元
(注:此案例中住宅为普通住宅,应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假定业主不能提供原始购房发票等票据,故按全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