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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赠与”避税 大部分人不省钱

编辑:张焱 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房地产二次调控后,购房成本大大增加,不少购房人开始想方设法避税。记者从伟嘉安捷等个贷机构了解到,二次调控后,关于赠与避税的咨询量比政策前增加两成左右。

  但记者采访发现,想通过“赠与”的方式避税,往往只是购房人的“一厢情愿”。经过专家细算账,通过“假赠与真买卖”的方式转让房产,大部分情况其实并不能节约转让费用。

  专家详解

  个税太高 赠与反而多交税
 

  据伟嘉安捷相关专家介绍,如果以赠与的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2%的赠与公证费,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要想省过户费用,只有如下情况:赠与人为三代直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受赠房产时,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不属于三代直系亲属,受赠人需要缴纳的个税税率非常高,反而得不偿失。

  此外,受赠房屋也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而对于房主来说,买方可能会在公证后以无偿赠与为由拒付房款,这对卖方而言无疑存在着巨大风险。

  实例分析

  总价200万房产 赠与税费远超买卖

  以一套总价为200万的普通住宅为例,买卖、赠与及继承过户费用列表计算对比如下。可以看出,赠与方式形成的税费高达500080元,远高于买卖过户的费用。

  总价200万的普通住宅三种过户方式费用对比表

  税费类别 买卖过户

  赠与 继承

  营业税

  满五年 不满五年

  免征 200×5.5%=11万

  0 0

  个税 免征 200×1%=2万 200×20%=40万 0

  契税

  200×1%=2万 200×3%=6万 0

  其他主要费用

  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

  公证费:200×2%=4万

  产权转移登记费

  80元,公证费4万

  合计 20080元 150080元 500080元 40080元

  (注:此案例中住宅为普通住宅,应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假定业主不能提供原始购房发票等票据,故按全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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