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时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
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外省人士需提供《北京市暂住证》以及北京市房地产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外省市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
(3)与售房房单位签订的符合北京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首付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证明
(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
(7)其他银行要求的文件。
上海法律网房产律师提示:每个银行对贷款的具体要求会有所不同,贷款者应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请贷款者详细了解各大银行的贷款信息后进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