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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季节)工劳动合同(一)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另文)者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试用期为_____天)。

  二、录用后,生产期间,按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费用。

  三、生产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当年用工结束时统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产以外劳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的厂纪厂规。
  1.按照规定上下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司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环境卫生,进餐统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许在车间内进食。
  5.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携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
  6.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另文)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7.满25天以上才能计发工资,在公司规定日发放工资,其它时间不予发放。

  五、如违反上述厂规厂纪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乙方对工厂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离厂。

  六、本合同于每年用工时开始签订,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当年用工结束时即终止。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乙方应负责主要责任;乙方确因无法避免的工伤事故,甲方承担医疗期间医疗费用及工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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