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_________培训中心聘请_________籍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____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七、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A.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B.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30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A.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B.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____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
聘方(签章):_________ 受聘方(签章):_______
附件
附件1 教师职责 一、所聘教师应能承担中心给他安排的全部课程(在中心或在外教授),同时保证不断提高授课质量。 二、教师需遵从中心每周课程安排,每周课时约20节,但在生源和已开设班级数目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酌情增加。 三、教师应能承担一学期的全部课程(经主任同意的特殊安排除外),应参加教学讨论会议,必要的话,应准备小测验及试卷,应服从临时的换课安排。 四、教师仅能在学期之间及中心的假期间休假。 五、除中心主任预先同意以外,教师不能在外工作。 六、教师应遵守_________培训中心及_________的规章制度。
附件2 关于_________籍教师的意外保险 _________语培训中心将为来中心任教的外籍教师购买______公司的保险,险种为综合个人意外保险,年保费约为人民币_______,具体内容如下: 意外身体及断肢_________元人民币 意外医疗费赔偿_________元人民币 公交双倍赔偿_________元人民币 每日住院现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手术费保障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语中心将承担教师保险年保费的30%,其余70%将由教师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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