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站:劳动法 婚姻法 债权债务 房地产 交通法 公司法 合同法 证券法 税法 刑事辩护 买房指南 涉外法律 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上海法律网

专题
频道

法治动态 | 理论研究 | 疑难实务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 上海法规 | 法律图书 | 合同文本 | 海事海商
房产律师 | 婚姻律师 | 劳动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交通医疗 | 刑事行政 | 保险证券 | 知识产权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劳动合同 >> 正文

上海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上海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上海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与任务
  1. 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岗位工资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上海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医疗费用。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合同订立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
  (2)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单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大小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辞聘但未按规定按时交清公务与债权、债务手续的,甲方有权扣押毕业证(职称证书)和扣发当月工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出资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或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辞)职的,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4.甲方资助乙方买房款的员工在规定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内离(辞)职的,乙方须归还所有款项。
  5.工作需要向甲方领取的服装、工具及其他贵重物品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时须交还甲方,在使用年限内的应按甲方规定承担相应的折旧费。
  6. 因乙方的工作性质,双方约定在合同期满或离(辞)职后的   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同行业或同专业的工作,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对于公司技术和非技术信息,资金、财务和经营数据;商业计划、市场分析、未公布住处和市场预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公司人事和********、政府接触等;技术信息----设计方案、技术诀窍、技术数据和工艺流程等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保守,因任何原因泄漏,公司就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降级、降薪直至除名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未经本人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律师加盟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非上海律协官方网站,欢迎更多上海律师加盟合作
    上海法律网版权所有 2005-2009© Copyright By SH148.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5003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