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先生、唐女士夫妇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大户型的房子。看好房子后,唐女士向丈夫提出用儿子的名义来买房。并劝丈夫说,把房产证办在儿子的名下,可以避免将来交纳遗产税,而且俩人生意做砸了还可以逃避债务。姚先生觉得妻子讲的挺有道理,可是目前儿子才6岁。那么,能以这么小的孩子的名义买下100多万元的房产吗?这样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
房产律师解答:
1、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名义买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孩子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2、为未成年子女买房需要父母代理。公民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代表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从年龄上可以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即: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不满十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民事活动均需要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由于购房涉及标的额巨大,属于重大民事活动,因此,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母代理进行。
3、父母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子的具体程序。可分如下为两种情况:
(1)在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父母代理子女选房,然后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孩子和监护人的图章,就合同的各项条款与开发商协商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买受人一栏和签字的地方写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定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这样,一个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2)在选择按揭贷款的情况下:由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不仅要求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还要求申请人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只有这样才能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而孩子并无收入,因此不能成为贷款申请人。许多银行不办理房屋唯一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揭申请,申请住房贷款只能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是母亲甚至是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共同来申请。父亲或母亲和他们的孩子都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名,然后由父亲或母亲作为贷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同时,还需要办理三份公证:监护关系公证、房产份额公证(若为孩子购房可将孩子的房产份额约定为99%,父母的份额约定为1%)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承诺书公证。以上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父母买房给孩子完全是自愿行为,以及父母向银行做按揭还钱的保证。上述手续经审查通过,就可为孩子贷款买房了。
4、父母为孩子代办产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权属登记,由其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申请,需提交监护人关系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此外,还需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期房预售的提交,现房买卖无需提交)、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期房)、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这样,房产就能登记在孩子名下了。
特别提示:
虽然以子女的名义购房可能起到规避将来开征的遗产税的作用,但是这样做也会使父母遇到下列问题:
1、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有严格的限制。从孩子当上了业主,到其成年需要若干年的时间。这期间,孩子的房产处置权要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这时,处置房产就会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子女的财产。因此,父母需要出卖或抵押该房产获得资金时,除非父母承诺将所获得的款项用于孩子的读书、留学、治病等事项,并办理公证手续,否则登记机关是不给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的。这对于父母而言,可谓买房容易卖房难了。
2、子女成人后,父母无权处分其房产。当小小孩童坐拥百万房产时,由于其没有通过自身努力便坐享其成,来之太易,孩子不仅对父母的拳拳爱心未必理解,还有可能因滋生的优越感而弱化其刻苦奋斗的心志。在子女长大成人之后,父母想变卖、赠与、抵押房产,也只有在儿女委托的情况下,父母才有权处理。一旦子女倚仗产权在握而对父母不孝,父母可就更为闹心了。
3、以孩子的名义买房逃避债务并不可行。本案中唐女士认为以孩子名义买房可以逃避夫妻俩人做生意欠下的债务。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家庭经营的债务,应当以家庭财产承担。而家庭共同财产并非仅指夫妻共同财产,以孩子名下的购买的房产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孩子名下的房产并不能起到逃避家庭债务的作用。
综上,是否使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需要父母慎重考虑,谨慎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