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房产律师 >> 法律常识 >> 正文

恋爱期间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应如何分割

编辑:常敬泉律师 来源:高院文件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问:如恋爱期间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应如何分割?

 

  答: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