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法律新闻
法律实务
法律工具
法律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房产律师
>>
法律常识
>> 正文
本市个人购房者抵扣个人所得税程序图
来源:
上海法律网
作者:
房产律师
本市个人购房者抵扣个人所得税程序图
备注:1、199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被代扣代缴的税款可向征收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个人购房已扣 缴个人所得税证明单”。 2、每年4月1日-4月30日办理退税期间,不受理登记事宜。
专业律师推荐
更多介绍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