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证、换证或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撤回
补证、换证或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撤回
带“*”的资料有房地产交易中心代为配置,费用由申请人缴纳。
注 意 事 项
一、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登记异议当日)。如需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二、应缴费用
1、换证、补证工本费:25元/本,由申请人缴纳。
2、更正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300元/套,由申请人缴纳。
3、异议登记费:50元/件,由申请人缴纳。
4、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5、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