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家律师谈小区规划变更对于物业费的法律意义
在部分物业费涉及案件中,有的业主明确表示,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小区规划已经变更,部分物业服务项目要么发生了变化,要么根本都已经不存在了,此时,规划变更对于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具体法律意义是何?
笔者认为,从物业管理形成过程来看,一般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均由开发商与相应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往往会是开发商的子公司,同时,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的房屋出售合同中会放置物业管理合同模板条款作为附件,以建立明确的三方之间就物业管理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暂且不论物业管理协会就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的论证或开发商就小区物业的招投标活动,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签订时,一般会就物业管理具体项目及费用计算公式予以列明。但是就这部分关键证据,业主往往不一定能掌握,这是规划变更对业主物业费部分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意义的关键所在。
如果有诉讼活动,仅就物业费这类看似简单的案件,取证、质证、论证等过程及相应细节均包含着很多需要重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