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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家律师谈房屋涉借贷维权要点之三

编辑:陈立家律师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基于业主对房屋产权人的清晰认识及对拟签协议的审慎态度,对于协议版本(若出现两份或以上版本出现时)业主要有把握。一般房屋抵押或房屋抵押借款协议有着基本的格式,但有一关键点需要注意,实际签署并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不排除会出线“阴阳协议”的情况发生,先前,大部分省市公证处尚能开展民间借贷相关的公证业务,公证协议签署后至公证文书出具,一般尚有几日时间,若拿的非公证文书去交易中心备案,交易中心接受的备案合同中不能出现公证语句和部分条款,此时会出线两份条款版本不同的合同;近期,一部分省市民间借贷相关公证业务已经停止,对于其他借贷涉及的合同版本交易中心是否认可尚有各种可能,往往交易中心会建议用他们的格式版本,而格式版本条款简单,权利义务界定范围较小;另,还有其他原因出现两份或以上的合同版本出现。
  在就一个事情出现两个以上合同版本时,如何看待每份合同的效力、界定各方权利义务,有着拟签时预防、合同履行时界定或调整、纠纷发生时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和权利,此为要点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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