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女)与卓某(男)系夫妻关系。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卓某多次对田某进行言语辱骂、暴力殴打。为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田某前往位于外地的老家。然而,卓某却对田某紧盯不放,不仅跟踪到田某的老家,频繁通过电话、微信等对田某及其家人进行威胁,还前往田某姐姐工作地点对其进行骚扰跟踪,甚至多次扬言要杀害田某全家。随后,卓某又前往田某父母家中进行骚扰,并在田某父母家门外用油漆和涂料书写田某姓名以示威胁。2020年7月,田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于同日申请人身保护令。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不仅曾遭受了家庭暴力,田某与其近亲属的人身健康安全也因卓某的跟踪、骚扰、恐吓行为而受到直接威胁,符合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此,法院裁定禁止卓某对田某及其近亲属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并禁止卓某对田某及其近亲属进行骚扰、威胁、跟踪、接触。
法官庭后表示,家庭暴力并不限于殴打等传统形式的暴力。本案中,尽管田某和卓某在发生纠纷后,经民警调解已表示互相理解,此后卓某也没有直接殴打田某。但其之后跟随田某至外地田某的老家,对田某近亲属进行跟踪、骚扰、恐吓,不仅态度恶劣,而且措辞激烈、行为极端,足以使任何普通人心生恐惧,符合反家庭暴力法所称对精神的侵害行为,显然构成家庭暴力,故依法裁准田某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责任编辑:温远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