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
第十条 生父母****子女,须双方共同****。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
有配偶者****子女,须夫妻共同****。
第十一条 ****人****与****人****,须双方自愿。****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直接抚养小孩一方不愿意再抚养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
若一方****,也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并且要符合****法关于****人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人只能****一名子女。
****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人无子女和****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女性的,****人与被****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