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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抚养费被挪用?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了解一下!

编辑:文字:张硕洋 责任编辑…| 邱悦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能力。

近日,上海徐汇法院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首次采取抚养费提存监管的方式,助推案件顺利调解,并联合区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建立抚养费提存监管机制,切实、长效保障未成年人利益。

 

案情简介

2013年,陈女士与卢某相识后同居,3年后生下一个女儿。

然而,2018年,陈女士与卢某因感情不和协议分手,商定女儿随母亲陈女士生活,但卢某却没有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于是陈女士诉至上海徐汇法院。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卢某先一次性支付2021年至2027年期间孩子抚养费70万元,自2028年至2037年,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10万元。

协议达成后,陈女士称自己为单亲母亲,为防止抚养费不能按期给付到位,要求卢某连同后面十年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170万元,然而卢某则担心若一次性给付,钱款未必能专款专用,有被陈女士挪用的风险。

法官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及担忧后,经与多方反复沟通,联合区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共同委托公证处设立专门账户,将卢某应付的100万抚养费提存至公证处指定账户,之后按照双方调解协议由公证处逐年分期发还给陈女士,并由检察院对相应的提存账户予以监管。双方当事人对此做法表示认可,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类似于陈女士和卢某对抚养费存在种种担忧并非个例。为妥善解决未成年人抚养费监管问题,202157日,上海徐汇法院会同区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签订《关于设立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将于202161日起正式施行。

 

方案明确:

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只针对法律判决或双方约定,一方需一次性支付较长时间段抚养费的情形。抚养费监管对应账户内钱款仅用于支付被抚养人在生活、学习、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开支。方案由四方按照各自职能,共同监管。区公证处需每年定期向四方公开抚养费账户资金收支情况。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在许多案件中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抚养费支付一方拖欠或不予支付的情况,抚养费代管一方侵犯子女财产权利、不当使用或挥霍抚养费的情况都屡见不鲜,无论哪一方失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都得不到有效保障。此时,抚养费资金监管就显得尤为必要,提存抚养费于公证机构应运而生。

资金提存后,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提存受领人满足了协议约定的条件就可按约定领取相应款项。此举是未成年人成长和教育的有效保障,对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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