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作出拘留决定书,对将年迈老人弃置法院,妨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当事人易春华依法拘留五日。
3月中旬,石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冯珍娥、晏长根申请执行晏国祥遗产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冯珍娥的儿媳易春华多次提出无理要求,并威胁承办法官:“如果不按我要求的办,我就把我婆婆放到法院来,吃你们的,住你们的,直到办好为止。”为此,承办法官多次给她做思想工作,均无效果。
3月20日上午8时,易春华将年逾八旬,且身无分文的冯珍娥老人带到执行局办公室后,趁机溜走。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局工作人员一方面对老人悉心照料,另一方面多次与其子晏长根、儿媳易春华联系,但他们故意避而不见,对老人也不闻不问,长达8个多小时。直到晚上6点多,执行局工作人员想方设法才使老人得以回到家中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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