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离婚纠纷案结事不了,房产内遗留户口是一个方面,例如一方享有房屋产权,另一方正常情况下需要迁出户口,但迁出方不配合户口迁出。
陈立家律师总结:从上海司法实践来看,法院一般不直接解决户口问题,强制执行程序也不会执行户口事宜,以另一方户口迁出为前提条件履行己方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一般也不会被法院支持。结合公安机关户口迁出及迁入的相关要求,需要迁出的当事人持迁出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迁入方户口簿,前往迁入方派出所,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事宜,但这样的方式需要迁出方当事人的配合;在迁出方不配合的情况下,该房产由权利人出售后,买方可以持房产买卖合同等材料向派出所申请迁出原户口至公共户,以解决户口遗留问题。
陈立家律师特别提醒:在买卖房产类重大财产处分过程中,涉及户口等行政事务的,需要在决定及操作前向所涉机关单位充分咨询沟通,确认后再行财产处分,避免因不了解政策或政策已经变动,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才是较为稳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