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关于共有房产的约定要点
离婚双方共有的房产是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中价值相对较高的一部分,陈立家律师提示,可以包括以下要点:房产具体坐落地址、不动产权证书号(或不动产单元编码)、购买时的合同价、现在的市场价值、登记权利人、首付金额、贷款金额、主贷人、贷款余额等相关情况,在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约定条款内容中,可以将一方享有的产权份额归于另一方,另一方限期支付对价或一定的补偿金额,就剩余未还贷款的归还主体进行明确。如果在产权分配上,有明显有利于一方的约定内容,需要补充明确,该方是否有支付任意对价款项的义务,在这方面,也是结合离婚原因等事实基础综合看待。在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上,因涉及的具体细节较多,约定内容是否越详细越好,不一而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约定详细了,不排除会因与历史事实不完全相符或性质界定不完全准确,导致协议效力产生问题或产生可撤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