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旺军律师谈婚姻中个人房产变为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

在婚姻关系中,出于更好的经营婚姻感情,也经常会出现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小到节日礼物,大到车辆、房产等。汪旺军律师谈谈婚姻关系中个人房产如何变为夫妻共有房产。

 

1、一方的婚前赠与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后果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完成后,不能把已经送出去的财产再要回来。在赠与行为中通常表现为结婚后一方在自己个人所有的房产中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房产变为共同共有。

 

2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在婚姻中,夫妻可以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购置的不动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其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夫妻婚姻中个人所有的房产变为夫妻共有的情形,汪旺军律师认为,不管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最重要的就是和谐的生活,努力经营好双方的婚姻,而不是因为对财产的争夺致使双方的感情遭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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