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达到离婚目的,哄骗妻子终止妊娠。3月27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离婚案件,驳回了这名男子的诉讼请求。
2005年1月,钟某(男)与刘某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因钟某迷上“网恋”,双方感情出现裂痕。2005年年底,刘某发现钟某与网友约会后,夫妻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而此时刘某已怀孕5个月。为与刘某离婚,钟某以经济条件还不允许生小孩为由,哄骗刘某终止妊娠。刘某觉得钟某说的也有道理,便到医院实施了引产手术。刘某做完手术后不到两个月,钟某便起诉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终止妊娠未满两个月就起诉离婚,不符合婚姻法有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
人民法院报·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