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之补充协议
男方:××
女方:××
鉴于已签订过离婚协议,现双方同意就相关事项进一步补充明确如下:
一、坐落于上海市××路××号××室的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有及时配合变更房屋产权的义务,具体约定如下:
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七日之内,女方必须配合男方完成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因变更房屋产权手续而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女方不及时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则需要向男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千元(例如逾期十日,则女方需要向男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违约金)。
二、女方同意附条件放弃上述房屋产权,具体约定如下:
1、男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支付女方房屋补偿款人民币三十七元;
2、女方同意在男方支付上述补偿款后,放弃其对上述房屋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装修、家具、家电等与房屋相关的财产权利)。
三、男方同意支付女方上述房屋补偿款人民币三十七元,但双方有例外约定如下:
1、女方收到了男方上述房屋补偿款,但双方并未办理离婚手续,则本协议视为婚内财产协议,即不管是否离婚,女方都同意放弃其对上述房屋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装修、家具、家电等与房屋相关的财产权利),同时,女方必须在收到房屋补偿款之日起十日内配合男方完成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因变更房屋产权手续而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女方不及时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则需要向男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千元(例如逾期十日,则女方需要向男方支付人民币一万元违约金)。
2、女方收到了男方上述房屋补偿款,双方也办理了离婚手续,则本协议视为离婚协议。
四、如双方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则男方同意在十日内偿还女方母亲借款人民币十五万元,而女方同意独立承担另一半借款人民币十五万元的偿还义务。
五、双方之前签订过的其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等),如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效力不受是否办理离婚手续影响。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男方: 女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