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单位要换岗降薪,如何应对?
新修改的《妇保法》上海实施办法在第23条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四期的特殊保护做出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适应原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该期间的工作岗位或者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但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