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专门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凡是经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享有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病康复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制度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对工伤认定的规定,一般来说,劳动者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近年来,特别是目前上海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市范围处于管控期间,绝大部分单位也都采取了更为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例如居家办公、弹性办公等。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公司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能否被认定为工商了?
汪旺军律师认为,对于居家办公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此并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不过,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来看,认定工伤的三要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原因。居家办公的特殊点在于工作地点与生活场所高度混同。若劳动者是根据单位的要求居家办公,那么其在“家”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家”可以视为工作地点,这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因此,在单位安排居家办公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