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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中国职工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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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中国职工的去向

  上海法律网提示,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中国职工的去向分别为:
     (一)从本市城镇社会待业人员和在职职工中公开招聘录用的职工,均向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向上述机构办理退工手续;
     (二)从中方投资者和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人员中录用的职工,按本条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但是在推荐录用时与原推荐方签订有关协议的,按协议办理;
     (三)从农村招聘的人员或者从外省市招聘、借用的人员,由外商投资企业向原地办理退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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