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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超实效的工伤申请是否还受理?

编辑:上海劳动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已超实效的工伤申请是否还受理?

 

  办理工伤申请的伤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到医院作出病情鉴定后,直接到劳动监察处申报,有关部门将按照伤者的情况,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到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按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公民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时效为一年,因此,我国工伤认定时效也规定为一年。提出工伤认定的时效超过了规定的管理时效,所以无论劳动行政部门还是司法部门都将不予受理。但是,如当事人自事故发生至超出时效期的时间段内,无间断的进行其权利的主张,相关的证据、现有证据也不能证实是劳动者主动故意或过失大意错过申请时效。

  为了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伤亡职工认定未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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