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增资本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决议后使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以实现筹集经营资金、调整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实力等目的的法律行为。通常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第一,吸收外来资金,例如增加新股东或者由原股东追加投资;第二,用公司公积金增加资本或用利润转增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均要履行法定程序,新增资本的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新增资金。包括货币增资、实物增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等)增资等。实物增资、无形资产增资需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价值;
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注意: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由原来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不再需要履行验资程序,故公司增资的程序也不再要求进行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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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