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可诉性的渐进性历程,体现了司法对不干预公司内部事务原则的固守以及在这一原则上的理性突破。但法院在介入公司内部事务时始终是极其谨慎和理智的,综观各国立法例,上海法律网律师认为,公司瑕疵决议的诉讼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带有明显的行政诉讼特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原则上法院对公司决议仅进行合法性审查,不进行合理性审查。(二)不得对公司决议内容加以变更。(三)不适用调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