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律网律师通过自身经办的一些关于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后,发现此类案件存在以下四个特点:
1、案件主体类型集中。涉案主体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类公司具有封闭性和人合性特点,公司经营依靠股东之间信任关系较多,相对忽视法律手段和自治章程的严格管理,导致治理结构不规范,权责不清,容易形成个别董事、股东或高管接触公司证照、印章,从而控制公司、侵犯其他股东利益。
2、审理期限相对较长。由于案件背后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股东之间利益关系复杂,使得查清案情本身难度加大,需要较长审限。而被告又多通过提起管辖权异议、延期举证等方式拖延诉讼,影响诉讼进程。
3、容易引发后续诉讼。此类案件易发生在个别股东利用股权优势控制公司,或出现违反法定义务、盈余分配不均等矛盾后,一旦返还证照诉讼案件已经判决,公司实际管理权得到确认,即提起公司盈余分配、股东知情权等后续诉讼。
4、调解难度较大。此类纠纷多因公司董事、股东或高管之间发生矛盾,一方控制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料,致使公司正常经营被迫停滞而引发,其背后往往涉及公司内部治理中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所以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较为激烈,较难达成调解协议,因此该类案件的调解率远低于一般商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