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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纠纷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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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
来源:
上海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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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律网律师整理发现,处理公司减资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现行《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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