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是指公司通过一定的途径购回已经发行在外股份的行为。尽管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能撤回投资是公司制度的一项基本要求,但为了调节资本构造、安定股市行情、防卫敌对性企业收购等目的,在一定情况下容许公司回购自己股份。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会导致公司资产的减少。如果公司使用资本回购自己的股份,则与减资无异,如果公司动用未分配利润或者公积金回购自己的股份,虽然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等量减少,但资本额没有变化,与减资有根本区别。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适用的对象不同。股份回购只能只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减资还可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2、目的不同。公司股份回购一般是为了稳定股价、实现员工持股、回购反对股东的股份、防止敌意收购等特定事由,而减资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或与资本基本相符,因此在股份回购时股东必定取得公司资金,而在公司减资时,股东却未必取得公司资金。
3、数量上的限制不同,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有限制,一般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而对公司减少资本的数额,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不再受到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4、资金来源不同。为不损害资本维持原则,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设有限制,限制在可分配盈余,而减资的资金来源则来源于公司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