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的社会参与
2004年初的“两会”期间,601名全国人大代表、13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修改公司法的建议,如此众多的代表如此集中地提出同一项立法建议,这在中国立法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在此之前的2003年,公司法的修订已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2004年春节过后,公司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数百位代表的强烈要求无疑加快了这一进程。
此次立法由国务院法制办负责,设立了不同的三个小组:由国务院相关部委的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学者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起草小组。三个小组在全国范围进行大量的立法调查,广泛征询各政府相关部门、各地方的意见,征询有关行业协会、企业意见,征询国外学者、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
修订过程中,起草小组对数百位代表要求修订公司法的议案,逐件进行梳理;以正式方式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形成立法建议书中注协秘书长对外表示,这是该协会首次以行业名义参与国家重要法律的制定;修订草案形成后,分送提出有关建议的601位全国人大代表、13位全国政协委员,直接征求意见。
从政府到民间,从机构到个人,中国社会各单元对此次公司法修订表现出很高的参与热情。商务部于2004年9月在厦门召开了研讨会,与会人士包括最高法院、国家工商总局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官员,以及法学专家、律师界、企业界人士。会上,商务部官员坦率披露了七项修订建议,引起高度共鸣。
中国法学会的商法学研究会、法律经济研究所等民间机构则经过专门研究,提交了完整的修改建议和立法说明书,而众多专业人士以各种形式提交修改意见。
目前的修订草案中,很多内容考虑到社会各界的建议,很大程度上是社会智慧的结晶,在公司法修改中,社会各界对其参与程度、研讨深度是这些年立法中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