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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时,须在原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不再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之日起90日内找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之前,原业务主管单位应继续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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