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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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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历时5年于1996年制定了《电子商务示范法》。示范法确立了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五大原则,这些原则组成了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基石,也成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内容,并不断得到各国的补充与完善。这些原则是:数据电文在一定条件下满足“书面形式”要求的原则;电子签章在一定条件下与传统的签字盖章等同原则;数据电文在一定条件下符合法律上对“原件”的要求的原则;不得仅仅因为文件是数据电文的原因否认其证据力的原则;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要约、承诺和合同有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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