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帐?
《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帐;1、请帮工在2人以上5人以下的;2、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建立简易帐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经营收入帐、经营费用帐、商品(材料)购进帐、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