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公司律师 >> 法律常识 >> 正文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如何设置和组成?

编辑:上海律师 来源:人大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九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视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的成员中指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