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原公司股东会决议;
3、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4、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
6、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7、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8、验资报告;
9、国有股权管理文件(含国有股权的提交);
10、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1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12、《指定(委托)书》;
13、改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