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A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在上海A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 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 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 人,实际到会股东 人,代表 万股,占 % 股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 成立新一届股东会
二、 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三、 公司由于股东发生变动,选举 为公司执行董事, 为公司监事, 不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总股数 %
不同意 股,占总股数 %
弃权 股,占总股数 %
股东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