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写法
1.首部
(1)“编号”。
(2)“当事人”。应详细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应当详细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正文
协议内容是协议书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1)“纠纷简要情况”应记名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即当事人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过程,所争议的具体事项及内容,以及在该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达成协议”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大致格式为:“1……;2……;3……。”
(3)“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一般应包括履行协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调解协议的具体方式有许多种,具体适用哪一种或几种方式都要在协议中写明。
3.尾部
调解协议制作完成后,必须由纠纷各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该协议的认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填写制作协议书的日期,表明该调解协议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的。当事人不能到场签字的,可以委托他人签字,但是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或委托手续。
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的要点
一、纠纷的各项要素要完备
叙述当事人的纠纷情况,相当于写一篇简短的记叙文,其要素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和结果五要素。
二、逻辑要清晰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结构是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关系。调解协议的通篇结构,除了首部和尾部,可分为认定事实、调解依据、调解结果三大部分。这三大部分是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关系。认定事实是小前提,调解依据是大前提,调解结果是结论。
三、用语准确规范,措辞恰当
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要具体把握:一是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用词造句要严谨,每一个词,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和措辞,只有一个解释,不能模棱两可。二是人民调解协议书要适当,不夸大、不缩小、不渲染,要实事求是。三是语言要精确,使人一看就懂。四是用词要规范,要使用法律和通用的标准化语言,忌用方言土语,更不能把当事人攻击性的、谩骂性的语言写进人民调解协议书内。
四、文书制作注意事项
(一)格式要统一。
(二)主体要明确。
(三)所有当事人、调解员的签名或盖章一个不能少,无印章的签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