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6 20:00
后年底要达100%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祥报道:为保障农民工利益,广东劳动部门“动真格”。记者昨天获悉,省劳动保障厅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应签尽签”的原则,确保今年年底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75%;力争到2008年年底,所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要按照“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打破城镇职工与农村职工、“正式工”与“临时工”、本地职工与外来职工等身份界限,按照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对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广东省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按人数每人处以30至50元罚款。
(金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