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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部门提醒:购抵押房需慎填合同

编辑:合同律师 来源:合同法律师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06-03-21 

      近日,张小姐在欲购楼盘的公开资料中发现,开发商已经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有一个“他项权证”。张小姐不明白,开发商这么做合法吗?如果买房有无风险?
据介绍,开发商因资金不足把在建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资金支持,房子预售款再来偿还贷款,并解除抵押,在不少项目中都存在。武汉市开发办在审批预售许可证时,需要开发商提供债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只要债权人同意出售,房子符合预售条件,就可以对外销售。同时,开发商有一个“他项权证”证明有其他债权人。

但如果开发商无法及时还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物进行处置并享有优先受偿权。购房人作为一般债权人可能会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只有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因此,购房人最好谨慎填写购房合同,须注明:如因开发商无法及时还款等原因,造成购房人无法及时得到商品房所有权,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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