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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对一造假教授处“极刑”:撤职并解除聘任合同

编辑:合同律师 来源:合同法律师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2006年03月27日 08时30分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7日电据北京晨报报道,昨晚,记者从清华大学确认,造假教授刘辉被处以“极刑”。校方日前公布了《清华大学校务会议关于对刘辉的处理决定》,决定撤销刘辉清华大学教授职务,解除与刘辉的聘任合同。

  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清华大学教授刘辉的造假事件首先在著名打假人方舟子的博客中披露。

  清华大学医学院在接到情况反映后表示:“得知有人指出刘辉教授个人网页上所列论文有误的问题后,医学院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核实情况,并对刘辉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医学院的网页是在2005年10月份进行更新制作的。在制作过程中,学院曾再三强调,要求每个教师要对个人网页进行认真校核、确保准确无误。虽然个人网页上的信息应该由作者个人负责,但是我们的管理工作也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诚恳接受批评和监督。”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清华大学日前做出辞退决定。

  刘辉在被揭发“造假”之后曾经表示,“论文是由图书馆提供的电子版索引,其中有一篇论文作者与我英文名字拼音缩写完全相同,所以图书馆在检索过程中误将该篇论文收入了我的论文索引电子文件。我在向医学院网站提交时也未详细核对。”

  虽然刘辉承认是自己疏忽,但他同时表示,“对于某些网络上一些有关我个人的不实之词,我会保留相应的权利直至使用法律手段。” (代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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