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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假借公司名义出租房屋 合同欺诈被罚千元

编辑:合同律师 来源:合同法律师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雷闯 通讯员 周春婷)一男子租用某公司房屋后,又以虚构的单位名义将该房转租他人,收取租金。近日,该男子因涉嫌合同欺诈,被罚1000元。

据了解,2004年,宜都陆城区居民杨某租赁了该市某公司500多平方米的房屋,租期为20年。2005年,杨某又以该公司经营部的名义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工商部门经调查发现,杨某所称的某公司经营部因未按规定申报企业年检,于2003年被吊销执照,故杨某所称单位属虚构单位,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涉嫌欺诈。

日前,工商部门给予杨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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