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关系中当事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常见情形是什么?
上海法律网律师认为,代理关系中当事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三种常见情形包括:
1.委托书受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