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吗?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
格式条款就是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订好的条款,而且该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协商。
拟定格式条款的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责任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释,出租人也有义务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很有可能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