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加盟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上海
宝山
长宁
崇明
奉贤
虹口
黄浦
嘉定
静安
金山
闵行
浦东
普陀
青浦
松江
徐汇
杨浦
闸北
劳动
婚姻
债务
房产
交通
医疗
刑事
税法
公司
合同
证券
知产
网络
海商
涉外
顾问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网
>>
合同律师
>>
法律常识
>> 正文
用电人没有履行安全用电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编辑:
合同法
来源:
人大网
点击进入:
法律咨询热线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的,主要是指用电人的违章用电行为。违章用电,是指用电人在用电过程中实施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安全用电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用电人违章用电,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从合同关系考虑,违章用电属于违约用电行为,用电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供电人中止供电等,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广告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