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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合同是否有效?

编辑:汪旺军律…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应当认定民间借贷行为无效。因转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不能导致金融机构与转贷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无效,转贷人仍然要履行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

 

一、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一百七十五条 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汪旺军律师评析: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以此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因转贷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不能导致金融机构与转贷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无效,转贷人仍然要履行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以牟取利息为目的,转贷数额较大,将触犯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在出借款项时不能因为贪图高额利息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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