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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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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政策的规定,签订企业租赁经营合同,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确定出租方。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出租方应为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门,当前多为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产核资。出租方在企业出租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债务清理,评估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金);根据行业和本企业资金利润率确定标的。   
  三、确定租赁企业的租赁方式。出租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特点,具体分析各种租赁方式的利弊,对个人租赁、合伙租赁、企业租赁、全员租赁加以选择,确定合理的租赁方式。
  四、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投标者。完成准备工作后,出租方即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公告中应说明招标企业的名称、性质、经营范围、产品及产量、产值;租赁期;投标条件;报名手续;中标者的权利和义务等。

  五、编制投标书。招标公告发布后,符合投标条件者均可投标,经过资格审查,出租方确定投标者后,即应组织投标者进厂考查,由投标者编制投标书,提出具体的经营方案。   
  六、选定中标者。出租方应根据合理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组织进行公开答辩,并对投标者进行综合考评。在征求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后,确定中标者。   
  七、制订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出租方选定承租方(即中标者)后,双方应订立书面的租赁经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标的;合同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限;租赁期限;租凭期内经营总目标及年度经营目标;租金数额、交付期限及计算办法;承租方的收益及企业各项基金的分配比例;企业租赁前债仅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担保的形式和要求;合同的变更、解除及合同纠纷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资产返还和验收。双方签订合同后,还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办理其他必要的批准手续或公证、鉴证手续。   
   八、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企业由承租方进行经营,个人租赁中的承租人及其他租赁形式中的承租经营者,相应地成为在企业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行使厂长职权,对企业全面负责。但在对外进行业务活动时,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主体,仍旧是企业,因此,实行租赁后,承租人需持有关必备证件及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法人代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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