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电脑协议
内容:
租赁电脑协议
一、A公司开展对外出租计算机业务,拥有计算机全部产权,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拥有使用权,并负有爱护、保养好所租赁计算机的义务。
二、租赁期限至少为一个月 。总租期最后不满整月时,十五天以内按半月计费,十五天(含)以上按整月计费。承租人必须一次性付齐押金。租赁期满,若需继续租赁,应于期满前三日与本公司办理续租手续。 对逾期归还机器者,每天按月租金的 %收费。
三、出租计算机时双方共同验机,确认机器完好方可租出,机器提走便视为认同。
四、租期内硬件故障属本公司责任者,本公司负责及时修理。属用户使用、保管不当或在不适宜的环境下使用而导致电脑发生机械损伤、进水、接口芯片烧坏等,用户负责所损零件成本费,本公司负责免费修理。在电脑维修期间所占用时间本公司将延长用户相应天数的租期。
五、计算机归还时经本公司人员检验机器完好无损方可办理归还手续,收取租金,退还押金。
六、为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本公司不为任何用户加装任何盗版软件。也提请用户不要加装有盗版嫌疑的软件。本公司对用户随意加装软件故障及病毒不属还机时检查内容,所以在租期个人软件损坏或染上病毒本公司不承担责任。用户若要求本公司代为恢复软件系统,可临时面议。
七、对本协议有争议时,本公司拥有最后解释权。
八、 本份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电脑配置
CPU
主板
内存
硬盘
光驱
软驱
鼠标
解压卡
显示器
声卡
键盘
接线板
其它
预收押金 月租金额
承租日期 归还日期
合计收费 仟 佰 拾 元整
收款人:
经手人:
A公司 承租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