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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睾丸病被误诊为阑尾炎致其延误治病时机

编辑:陈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晨报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少年睾丸病被误诊为阑尾炎致其延误治病时机

 
 
  15岁时的一次医疗事故中,军军(化名)右侧睾丸萎缩了。

  军军母亲王女士对赔偿6万余元的一审判决不服,辽阳市中院将于近日开庭二审。

  据王女士介绍,她38岁才生下军军,今年已55岁,由于中年得子,一家人将这个孩子当成宝贝。

  “2003年1月3日,孩子早上起来就嚷着肚子疼,11时许,我将他送到了辽阳市一家市级医院。”王女士说,“入院后,起初被院方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采取镇痛药物治疗。当晚20时许,医生在手术室对孩子消毒时,发现右侧睾丸肿大。”

  “4日11时许,医院才诊断孩子患有疑似睾丸扭转。12时许的手术中,发现右侧睾丸已基本坏死,但我没同意切除……”王女士介绍说。

  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辽宁省医学会于2005年2月6日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记者看到,经专家组合议意见如下:患者患病6小时来诊,院方误诊为阑尾炎,在手术室发现右睾丸肿大,当时未做及时鉴别检查和处理,并延误至次日方手术,造成延误治疗时机是右侧睾丸萎缩的主要原因……结论为:……本例构成三级丁等医疗事故,院方负主要责任。

  由于和院方意见不一致,王女士将该医院告上法庭。2005年9月21日,文圣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因医疗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6.2万余元。

  法院认为:双方已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因被告的误诊行为给原告造成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应对原告做出合理赔偿。

  “由于儿子的左侧睾丸还有病症,我还要继续治疗,所以赔偿的这笔钱相对来说太少了。”王女士哭着说,“……为了儿子能正常结婚生子,我还要继续上诉,让儿子有钱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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