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海上航行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已从1992年2月1日全面实施。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GMDSS的组成和功能
GMDSS由海事卫星通信系统、低极轨道卫星搜救分系统、地面通信分系统、海上安全信息播发分系统、陆上搜救通信分系统组成。具有以下通信功能:
1、遇险报警:向能提供协调援助的单位迅速成功地报告遇难事件,这类单位可以是救助协调中心(RCC)或在事故地点附近的船舶。遇险报警。应指出遇难船舶的识别、地理位置以及事故的性质和其他可能有利于救助行动的信息。遇险报警有船到岸、船到船和岸到船3个方向,通常以卫星和地面两种方式传送。
2、搜救协调通信:指在继续遇险报警之后,协调参加搜救行动的飞机和船舶所必要的通信,包括RCC和遇险事件海区任何“现场指挥者(OSC)”或“海面搜寻协调人(CSS)”之间的通信。这类通信经常使用无线电话和直接印字电报进行。
3、现场通信;是遇险船与现场救助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系,通常使用无线电话或直接印字电报,在中频或甚高频指定用于遇险和安全通信的频率上通信。
4、定位信号:是寻找遇险船舶/飞机或其救生艇(筏)或幸存者的信号,由遇险船只和它的幸存者用9GHZ的搜救雷达应答器完成,当搜救单位的9GHZ雷达收到搜救雷达应答器的询问信号,就显示出遇险船只和幸存者的位置。